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开展对标新[改]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环资[2024]107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2-26
实施时间: 2024-12-26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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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根据《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31号)“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工作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地方复核、公示等环节,遴选确定第一批45个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见附件1)。现对第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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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第一批).rar    
2.XX绿色低碳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_XX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化改建方案.rar    
3.XX省(区、市)新(改)建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申报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