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24]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5-1-8
实施时间: 2024-12-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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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检查、违法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职权行使
  (一)明确涉企行政检查范围。涉企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对经营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统称“检查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强制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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