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工[2024]1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18
实施时间: 2025-1-29
失效时间: 2030-1-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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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修订了《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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