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社办发[2023]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3-10-25
实施时间: 2023-10-2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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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鼓励创业创新,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国家相关政策,现对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等。相关单位在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等业务时,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已对应的职称证书使用。以上应用场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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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办发【2023】1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