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宁波市会计人才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1-13
实施时间: 2024-11-13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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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
  宁波市会计人才专家库于2020年组建,现已到期。根据《宁波市会计专家工作规则》(甬财政会〔2011〕417号)和工作需要,决定对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组织开展新一期会计人才专家的申报和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单位在岗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
  2.在甬院校从事会计、财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师;
  3.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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