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5]第1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16
实施时间: 2005-3-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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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业营业税管理,进一步规范安装工程作业设备和材料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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