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4]276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9-9
实施时间: 2024-9-9
失效时间: 2026-6-7
法规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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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香港特专科技公司的风险提示内容,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9月9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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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4年修订).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6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会[2026]224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2026-6-5
实施时间:20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