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发[2021]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7-1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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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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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版).pdf    
2.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版).pdf    
3.“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参考模板.pdf    
4.“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书参考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