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关于机构更名设立有关事项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5-20
实施时间: 2019-5-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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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派出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33号),明确财政部在各省、自治区(不含西藏)、直辖市以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设立的共35个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更名设立为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按照中央编办“三定”规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调查研究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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