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字[2018]19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8-31
实施时间: 2018-8-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8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明确如下:
  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原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在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前,由合并后对应的税务机关依法承担。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