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1009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0-27
实施时间: 2023-10-27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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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临时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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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起草说明.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5]1524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5-12-31
实施时间: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