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3]30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0-20
实施时间: 2023-10-20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确保企业债券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等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债券受理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2023年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拟向本所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规定,通过本所债券项目申报审核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
  二、企业债券在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