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3]4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2-17
实施时间: 2023-2-17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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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多空平衡机制,促进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办法》,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出借人仍仅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暂不实施竞价交易。本所仍暂不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二、新修订的《证券出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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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docx    
2.《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