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资产[2022]16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2-1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8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