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减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2]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3-30
实施时间: 2022-3-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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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现将吉林省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核准期,由按年核准改为按季核准。
  二、2022年纳税确有困难,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停产、停业连续半年以上,停产、停业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和土地;
  (二)企业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三)国家、省政府鼓励和扶持发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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