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发改信用发[2022]12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0-25
实施时间: 2022-10-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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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破产重整、和解制度是通过法定程序,在利害关系人参与下,挽救有再生希望的危困企业、促进其重获经营能力的重要机制。为做好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后半篇文章”,支持破产重整、和解企业重建信用,促进企业脱困重生,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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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