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2-4-29
实施时间: 2022-5-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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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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