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工[2022]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9
实施时间: 2022-3-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1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党委军民融合办、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监管机构、能源主管部门,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有关部门:
  为规范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 东 省 能 源 局
  2022年1月29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