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22]3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2-24
实施时间: 2022-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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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动力煤,下同)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煤、电上下游协调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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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