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22]23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21
实施时间: 2022-1-21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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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21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通过。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和监管部门的协同作用,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若干规定》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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