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香港市场新增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有关提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投信[2021]25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9-30
实施时间: 2021-9-30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4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新增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香港市场证券买卖双方需向香港财务汇报局缴付征费(以下简称财汇局交易征费),由联交所代收代缴。香港市场证券买卖双方需按每笔交易金额的0.00015%分别缴纳财汇局交易征费(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投资者进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应按照联交所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请各市场参与人关注上述税费调整政策。
  特此通知。
  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