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5号[财税金融类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财预函[2021]10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7-9
实施时间: 2021-7-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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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金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部分企业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部分地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力,确保对企业应退尽退,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明确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同时要求各地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减轻基层财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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