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8-27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0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对云南省贯彻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各项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感谢您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2021年8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