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文文号: 法释[2021]15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1-7-28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司法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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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1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因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处理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所引起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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