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法发[2020]5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3-20
实施时间: 2020-3-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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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署法发〔2020〕5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提出明确要求。海关作为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符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要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和综合运用,最大限度发挥依法严惩相关违法犯罪的法治效能。为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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