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21]7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1-5-24
实施时间: 2021-5-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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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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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