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 “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1]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4-16
实施时间: 2021-4-16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项目和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项下有关项目及进口商品确认表.pdf    
附件2: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pdf    
附件3:享受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进口天然气项目及企业确认书.pdf    
附件4:长贸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统计表.pdf    
附件5:管道天然气(不含长贸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统计表.pdf    
附件6:液化天然气(不含长贸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