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综发[2020]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11-30
实施时间: 2020-11-30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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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相关管理办法和外汇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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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