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发文文号: 法发[2020]39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0-11-4
实施时间: 2020-11-4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