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启用跨区域建安业务办税套餐功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0-22
实施时间: 2020-10-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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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全省税务机关(不含厦门)从2020年10月26日起对跨区域(含省外和厦门)的建安纳税人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跨县区(含省外、厦门)的建安纳税人。
  二、套餐业务
  跨区域建安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预缴税款申报及预受理申报、税款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套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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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跨区域建安预缴申报操作手册(纳税人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