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光纤预制棒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9-24
实施时间: 2020-9-2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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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8年第57号公告和2020年第39号公告,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反倾销税率。为实施上述措施,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光纤预制棒(税则号列70022010)时,“直径≥60毫米的光导纤维预制棒”商品编号应填报70022010.10;“其他光导纤维预制棒”商品编号应填报70022010.90。
  本公告自2020年9月2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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