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集贸市场全面推行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1
实施时间: 2020-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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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提升全市集贸市场代开发票业务管理水平,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自2020年9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全市设有委托代征代开点的集贸市场内陆续推行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简称“代开电子发票”)取代原纸质通用机打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代开电子发票”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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