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沈阳市自然人手机代开业务正式上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7-30
实施时间: 2020-7-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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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随着代开发票“微时代”的到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决定今年8月1日在我市全面推行“自然人”手机开具发票服务。
  代开发票用户可通过“易办税”手机APP、支付宝发票管家和微信城市服务三个入口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录入代开发票信息进行后台人工审核,自动扣缴税款后开具电子发票,整个发票开具过程仅需2-3分钟,操作简便易学。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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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自然人手机代开业务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