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关于湖北省纳税人办理网上申请领用、邮政寄递发票业务免收邮寄费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6-30
实施时间: 2020-7-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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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1日0:00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止,湖北省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网上申请领用、邮政寄递发票业务,免收邮寄费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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