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0]第3号--对新金融准则下减值准备的关注
发文文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0]第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5-25
实施时间: 2020-5-25
法规类型: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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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7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准则”),并在各类企业中分类分批实施。根据新金融准则,金融工具的减值将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已发生损失法”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难以及时足额地反映有关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状况。与“已发生损失法”相比,“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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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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