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关于抓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税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3-9
实施时间: 2020-3-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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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地)、直管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兑现指南〉的公告》(2020年第6号),确保我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税政策(以下简称阶段性减免税政策)有效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在疫情期间实施困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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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阶段性减免税政策解答.doc    
附件2:阶段性减免税申报操作说明(电子税务局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