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关于延长湖北省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4-29
实施时间: 2020-4-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2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研究决定,将全省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申请领用、邮政免费寄递的期限延至2020年5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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