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防控[2020]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0-2-13
实施时间: 2020-2-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08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中“给予中小企业房租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现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租减免政策范围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全资)出租的房屋(含转租的直管公产房),承租方为中小企业及公建配套菜市场的,纳入减免政策范围。鼓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国有控股企业按此政策执行。
  二、减免起止时间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