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报名收费电子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注考办[2019]1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7-11
实施时间: 2019-7-11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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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考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的精神,充分便利全省各地考生,省财政厅考办与省财政票据中心合作,从2019年起在我省推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电子票据,并同时废止纸质票据。
  经过前期的系统调试,电子票据网上打印功能已于2019年6月底正式开通。因我省考生基数庞大,目前正分批陆续导入考生数据,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所有考生的数据导入。
  已导入数据的考生,将会收到“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信息包括考生姓名、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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