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18]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9-10
实施时间: 2018-9-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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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各市税务部门要与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及时掌握非营利组织登记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全面加强非营利组织管理。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权限,共同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
  二、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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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山东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doc    
2. 非营利组织上年度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