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9]2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26
实施时间: 2019-3-1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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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6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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