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辅导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2-2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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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本次优惠政策的减征幅度?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下同)、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次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减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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