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9]2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1-11
实施时间: 2019-1-11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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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现予以发布。
  为确保《回购细则》顺利施行,作出以下安排:
  一、《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未实施完毕的,后续实施应适用《回购细则》关于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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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pdf    
附件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