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12-29
实施时间: 2018-12-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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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三、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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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修改内容一览表.xls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