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12-28
实施时间: 2018-12-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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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的安排,税务总局决定取消20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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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