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5
实施时间: 2018-1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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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普通发票管理有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决定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普通发票,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
  二、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内环夹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深圳市税务局”字样,新发票监制章式样见附件1。
  三、新普通发票分为四类,分别为“深圳通用机打发票”&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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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式样.pdf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式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