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9
实施时间: 2018-7-9
失效时间: 2023-7-8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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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和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严格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事项精神,现就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受理
  省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事项申请的受理工作。在法定的申报缴款期限内,纳税人可选择直接到省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纳税服务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也可选择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代为转报相关申请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在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纳税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做好代办转报事项台账登记,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省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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