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办函[2018]5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7-13
实施时间: 2018-7-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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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对象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湖北省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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