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18]74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7-10
实施时间: 2018-7-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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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的规定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标准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中,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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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统计表.doc    
3.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统计表.doc    
2.自治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统计表.doc    
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