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发[2018]34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7-2
实施时间: 2018-7-2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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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7年5月16日,原保监会与香港保险监管部门签署了《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在偿付能力等效互认过渡期内,视同对方已经达到等效资格并给予等效条件下的监管优待政策。在此框架下,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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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港偿付能力等效评估框架下再保风险因子方案.zip